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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山检验检疫局召开木质包装监管会

  日前,为进一步规范出境货物木质包装使用企业检疫监管工作,严格执行ISPM 15标准及国家质检总局69号令,确保企业货物顺利出境,避免货物因为木质包装问题招致退运、索赔等损失,萧山检验检疫局召开了出境木质包装使用企业监管工作会议,并就企业木质包装协检员进行了培训。辖区60家木质包装生产企业负责人、企业木质包装协检员93人参加了此次会议。

  会上,萧山局围绕一枝黄花、松材线虫、水葫芦、红火蚁等案例,深入浅出地分析了植物检疫的重要性,要求企业应引起高度重视。同时要求企业必须澄清木质包装模糊概念,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自觉接受检验检疫部门对木质包装的检查。会上还列举了近年来出口货物因出境木质包装问题频遭退运案例,因个别出口企业漠视我国相关检验检疫法律法规,缺乏必要的检疫意识,而导致集装箱无法如期通关,因滞港并作检疫处理等,给自己带来了重大经济损失,同时给我国外贸出口带来了负面影响。

  会议还宣讲了《出境货物木质包装检疫处理管理办法》及萧山局《关于加强出境货物木质包装使用企业监管工作的通知》,对ISPM15国际准则、主要贸易国进境要求、浙江检验检疫局对木质包装管理的一些做法及出口企业工作中应注意的事项等作了宣传。同时,特别强调:出境货物使用的木质包装必须来自浙江局认可的标识加施企业或经具有标识加施资格的除害处理单位处理、必须符合ISPM15国际准则的要求以及必须符合输入国的相关要求。与会木质包装使用企业填写了“出境货物木质包装首次使用企业登记表”,并签订了“企业声明”。

  在当前的外贸形势下,萧山局召开此次会议,为今后进一步规范辖区内出境货物木质包装使用企业检疫监管工作打下了基础,是对萧山外向型经济发展的有力支持。

  (童兰英 鲁 婕) 《中国国门时报》童兰英 鲁 婕